问题 | 抢劫罪是由抢夺罪转化的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劫罪并非源自于抢夺罪,而是独立存在的犯罪类型。
前者是指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不法手段,强行获取他人公私财产的犯罪行为; 而后者则是指行为人出于相同意图,在公共场合公开夺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的犯罪行为。 这俩者在犯罪构成方面具有鲜明的区分。 相较之下,抢劫罪的暴力程度更为恶劣,对受害人的人身安全构成了更严重的威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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