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绑架罪在法律理论上被视为一种形式相对简略的二元性犯罪行为。
所谓“二元性犯罪行为”,通常是指行为者在具体行动过程中必须执行两个行动步骤,然而只要实现了第一个行动步骤中所设定的主要目标,便可以断定该犯罪行为达到了既遂状态,而不必完全依赖于第二个行动步骤的完成与否。
换言之,在绑架罪这一特殊案件中,罪犯只需执行绑架人质这一行动步骤,同时其动机以勒索财产或提出其他非法要求为核心要素,即便并未真正索取到特定的财产或实现其他非法要求,只要绑架行为得以顺利完成,其主要目标业已达成,此时同样可判定为绑架罪已经构成既遂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