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伤害罪判一年半会有减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因涉嫌犯下故意伤害罪而被判处为期一年半的有期徒刑的人士可能有被减刑的机会。
然而,要想获得减刑必须符合一系列特定的条件,例如严格遵守监狱的规章制度并积极投入到教育改造中,展现出真正的悔过之意或是以实际行动立了突出的功劳等。 然而,在我们的司法实践过程中,如何进行量刑以及可能减少多少刑期,需要对罪犯在服刑期间的行为举止、所犯罪行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改造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的评估与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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