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张望是否构成抢劫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断定张望究竟是否涉及到抢劫犯罪这一问题上,我们必须结合多方面的因素进行全面权衡。
所谓抢劫罪,就是指那些以非法占用他人财产为主要目的,然后针对财物所有者、管理者实施的直接暴力行为、强制威慑手段以及其他类似的方法,强行将公共或私人财产据为己有的违法行为。 倘若张望通过诸如殴打、捆绑、禁闭等暴力手段,或者采用以凶器恐吓、以恶行相威胁等胁迫方式,使得受害者无法抵抗、不敢反抗,进而在现场强行夺取了他人的财物,那么他很有可能已经触犯了抢劫罪的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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