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法对绑架罪未遂如何定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具体条款,对绑架犯罪的惩处具有两档不同幅度:可以判处为期十年或无期限徒刑之剥夺自由,以及相应罚金或财产罚;
若犯罪情节轻微者,则可判处在五年乃至十年以下徒刑期间,并附以罚金处罚。 此外,若在实施绑架犯罪行为过程中,杀害或蓄意伤害了被绑架人,导致其遭受严重伤残甚至丧命的,将面临无期限徒刑或者死刑的严惩,而且所涉财物同样须一并没收。 至于针对绑架罪未遂状况的定罪量刑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未遂犯应参照既遂犯予以轻判或减刑处理。 综合这些法律法规,针对绑架罪未遂的案件,我们可以参考借鉴绑架罪既遂的处罚标准,然而鉴于犯罪未遂的特殊性质,应可在此基础上适当减轻或从轻处罚。 在实际定罪量刑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到案件的各种具体情节,如犯罪动机、手段、未遂程度及其对被害人身心健康的影响等等,最终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做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倘若未遂情节较为轻微,可能会被判处为期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附加罚金处罚; 反之,若情节严重,则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或者财产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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