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之明文规定,犯罪预备系指行为人为实现犯罪目的,精心策划并准备实施犯罪所需工具、制造必要条件的行为过程。
针对这类预备犯,我国法律明确许可对其予以从宽、减轻甚至豁免刑事处罚。
因此,当有人意图通过实施绑架罪获取非法利益,例如进行严密的策划活动以及筹备相关犯罪工具等,但最终并未实际动手实施绑架行为时,便可将该人视为绑架罪的预备犯。
至于具体应给予何种刑罚惩罚,需视案件的诸多细节因素而定,主要包括预备行为的严重性、预备行为的性质、预备行为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等等。
在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全面权衡上述各项因素,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从宽、减轻乃至豁免刑事处罚的裁决。
若法院判定预备行为相对轻微,则有可能选择从轻或减轻刑罚;
反之,若法院认为预备行为较为恶劣,则可能选择不予以从轻或减轻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