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中的胁迫手段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针对绑架案的特指犯罪行为而言,其所需的敲诈手段-即所特有且普遍的敲诈方法-通常包含然而不仅限于以下几种具体情景:1.直接运用武力,或是借助于武力恐吓的方式,强制性地让受害人顺从绑架者的意志。
2.利用受害人内心深处的恐惧感,通过言语或者行动上的暗示,暗示将会对受害人本人或者其亲属朋友带来伤害,进而以此为手段施加压力。 3.利用并强化受害人自身存在的某些弱点,例如经济困境、家庭安定等等方面,从而通过施加重压的手法去逼迫受害人顺从绑架者的要求。 4.还可以通过其他形式,例如欺诈、诱惑等手段,使得受害人陷入无助且无法反抗的境地,进而达到绑架者预期的绑架目的。 在实践中的各个案件中,胁迫手段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多样化的,需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若在法令条款中无法找到解决某个特定案件问题的具体方法,有必要参照相关的司法解释或者参考其他相关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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