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的占有财物是否需要归还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第二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抢劫罪的犯罪行为系对于公私财产的非法侵占,因此,一经判定构成犯罪,犯罪者便有义务依照法律规定归还其在实施抢劫犯罪过程中所获取的财物。倘若通过各种手段仍未能追回抢劫所获得的财物,那么,犯罪嫌疑人将会为此类行为所导致的损失承担起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另外,根据刑法的基本原则,犯罪所获取的金钱或物品将依法予以追回或者要求被告方进行退赔。因此,任何因实施抢劫罪而获得财物的犯罪者都必须无条件地归还其所占有的财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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