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是实害犯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劫罪被广泛视为一种混合型的犯罪类型,包括行为犯和结果犯的特性,亦即所谓的“举动犯”。该罪行不仅要求嫌疑犯实施了抢劫的行动(如威胁、强行夺取等),更进一步地,还常常需要这些行为对于受害者产生实质性的危害或者产生恐惧。在我国的刑法条文中,关于抢劫罪的定义涵盖了对财产的非法占有以及对他人人身权益的侵害。这意味着,即便实际上未成功获取任何财务或者尚未导致严重身体伤害的情况下,只要嫌疑人实施了抢劫行为,便足以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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