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附加刑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第二百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绑架犯罪所适用的附加惩罚措施主要包括了罚金以及没收个人全部或部分财产。对于犯罪行为严重者,即实施绑架行动后对被绑架对象进行杀害,或者对其蓄意实施重度人身伤害直至导致其不幸身亡的情况下,将依法被判处终身监禁乃至立即执行死刑,同时还必须接受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严厉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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