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接到电话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您成功申请到取保候审之后,若接收到电话,首要任务便是确认该来电的性质。若来电出自于法院、检察院乃至公安机关,表示他们可能已经决定展开进一步调查,您应该尽快前往出庭应诉。而如果电话并非属于此类机构,但涉及到了上述法律条款所规定的特定场所、人员或者活动,那么您就必须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不得擅自进入这些特定场所、与特定人员进行私下会面或通信、参与任何特定活动。即使电话内容与案件本身并无直接关联,也请务必保持高度警觉,以防干扰证人作证或者销毁、篡改证据。倘若电话内容确实违反了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您有责任立即向执行机关汇报此事,并且根据执行机关的指示采取相应行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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