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加重情节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抢劫罪的结果加重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予以严厉惩治,量刑标准一般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同时科以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在此类犯罪中,共计存在以下八种类型的结果加重情形:
首先是行为人身犯入户抢劫之罪者; 其次是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行为者; 第三类则是针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抢劫; 再者就是多次进行抢劫或其抢劫所得金额达到巨大尺度者; 此外,对他人身体造成严重伤害或导致对方死亡的抢劫行为也属于该范围; 然后是伪装成军警人员实施抢劫行为者; 再次是持有枪械实施抢劫者; 最后,强行抢夺军用物资、抢险、救灾、救济等重要物质的行为同样被视为结果加重犯。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