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执行变更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下级人民法院若接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死刑的指令之后,应在七个自然日内予以执行交付。
然而,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则有必要暂停执行并尽速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汇报,由最高人民法院对此进行裁决处置: (一)在执行之前发现原判决存在错误; (二)在执行之前,罪犯主动揭露重大罪行或展现出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在外表,可能需要对原有判决做出调整; (三)罪犯当前处于孕期。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
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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