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一般是什么时候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无最高法院实际停止执行死刑的特定情形出现,则在接获该命令起的七日之内,即需按程式开始交付执行死刑。
具体处理方式多为采用枪决或静脉注射等严格依规操作的方式来执行,此外,也可选择在指定的羁押场所内实施。 执行之后应及时通告执行对象的家属。 “死刑”这一术语也常常被诠释为“极刑”、“处决”及“生命刑”。 作为全球历史最为悠久的刑罚之一,其主要内容便是执行者根据法律赋予的权限,终结一名罪犯的性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
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