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有追诉期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追诉时效系依法追究犯罪或侵权行为之法定有效期。
如已逾越相关法律所定追诉时效期限,则将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若在追诉时效期间内追究了法律责任,该案件应予撤销。 对于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及死刑者,其追诉时效期限长达20年。 若自犯罪之日起满20年后仍需追诉者,经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核批准后,仍可进行追诉。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