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缓就是不用死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死刑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死缓不一定就是不用死了,死缓只是一种暂时的刑罚执行方式,而不是免死金牌。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需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表现良好才有可能获得减刑。如果再次犯罪,仍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死缓,即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刑法中对于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的一种执行方式。并不意味着被判死缓的犯罪分子就不用死了,而是暂缓执行死刑,给予其一定的改过自新机会。死缓并非最终刑罚,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如有良好表现,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后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后可以减为有期徒刑。此外,如果在这段时间内犯罪分子又犯罪,将会重新审理,根据具体情况可能维持原判,也可能加重刑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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