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开设网络赌场立案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设立网络赌场的立案标准问题,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抽头渔利的总金额需累积达到人民币三万元或以上; 其次,赌资总额需累积达到人民币三十万元或以上; 再次,参与赌博的人数需累积达到一百二十人次或以上; 此外,如果行为人在建立赌博网站之后,通过向他人提供平台组织赌博活动,并且违法所得的金额达到了人民币三万元或以上,那么同样可以构成犯罪; 最后,如果行为人参与赌博网站的利润分成,并且违法所得的金额达到了人民币三万元或以上,或者行为人为赌博网站招募下级代理人,并由下级代理人接受投注,同时行为人从中间获取利润,且其所获得的金额达到了人民币五千元或以上,这些情况都将被视为犯罪。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如果存在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同样可能面临刑事追究。 在法律层面上,对于网络赌场的打击力度相当大,而且在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标准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复杂的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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