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国刑法出售国有资产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立案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关于出售国有资产罪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其立案追诉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给有关单位带来严重的破产、停业、停产影响,各方面的运营超过六个月以上,甚至可能导致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吊销、责令关闭、撤销以及解散等严重情况; 其次,如果给国家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也应该被纳入立案范畴内进行调查; 最后,其他任何可能导致国家利益严重受损的情况也都必须受到重视并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七条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徇私舞弊,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造成有关单位破产,停业、停产六个月以上,或者被吊销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解散的; (三)其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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