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预备阶段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挪用公款罪的预备阶段,一般情况下,预罪犯并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预备行为,是指犯罪分子为实现其犯罪目的而进行的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各种犯罪工具及创造犯罪实施的条件等,但是尚未实质性地开始实施犯罪行为。 尽管挪用公款罪属于性质较为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然而在预备阶段,由于犯罪行为尚未真正付诸实践,并未对公共财产造成直接的损害,因此,一般情况下不会受到刑事制裁。 然而,若预备行为本身具备较高的社会危害性,或者与其他犯罪行为存在重叠或交叉,那么就有可能依据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来加以处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犯罪预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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