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贿赂案件中的洗钱罪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赠予或贿赂的相关案件中,洗钱罪的主要含义是,对赠予或贿赂所获得的非法收入及盈利进行掩盖和隐瞒其真正的来源与实质性本质的行为。
此类犯罪形式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通过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可供使用的资金账户,将这些财产转化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值的证券、或者通过转账或其他支付结算方式来转移资金资产; 或者跨越国界进行转移资产等等。 为了准确地对这类犯罪行为进行判决和定罪量刑,必须全方位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有意、其对可能带来的客观行为及其所产生的后果等各种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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