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公职人员怎样定受贿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国家工作人员之外的从业人员所犯下的受贿罪,其含义即是在特定情况下,公司、企业或者其它国家机关的相关职员,运用他们自身职位所带来的权力条件,向他人索要或者非法接受他人给予的财务,并以此来为他人谋求利益,且这种行为的涉案金额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
对于此类非公职人员是否构成犯罪,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关键因素进行深入分析和评估: 首先,必须存在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这一前提条件,也就是说,这些人必须是通过利用自己在组织、领导、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职权,或者是利用与这些职权密切相关的便利条件来实施犯罪行为; 其次,他们必须是通过索取或者非法接受他人财物,同时还必须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数额较大”这一概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它通常是指受贿金额在三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不足二十万元人民币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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