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贿罪哪些是无罪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之下,行贿罪有可能并不构成刑事罪名:1.当国家工作人员胁迫行贿人交付财物,而行贿人并未能从中获得任何形式的不当利益时。
在此种情况下,行贿者表现出的主观恶性相对较低,并且并未实际攫取到任何不当利益。 2.如果行贿者在被司法机关追究责任之前,能够主动坦白交代其行贿行为的话,那么他将有机会得到从轻或减轻刑罚的处理。 具体而言,如果犯罪情节轻微、对于侦破重大案件起到关键性作用,或者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行贿者,他们甚至有可能获得减轻或免除刑罚的宽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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