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已经判刑两年6个月还能减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犯下受贿罪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的被告人是存在获得减刑可能性的。
然而,他们欲取得减刑必须首先满足若干特定要求,诸如严格地遵守监狱法规制度,积极接受矫正改造并展现出明确的后悔和改过之意,或者当其有立功事迹时也能成为减刑的理由。 实际上,对于罪犯是否具备减刑资格,必须全面权衡罪犯在狱中所面临的各种状况以及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等诸多复杂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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