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量刑是多少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之相关规定,对于犯贪污罪者,其应受法律制裁的程度将视其所涉及的贪污金额及其严重程度而定。具体而言,若贪污数额达到较大标准或者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若贪污数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财产;若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的惩罚,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者,甚至可能被判处死刑,并处以没收全部财产。另外,若在案件进入公诉阶段之前,被告人能够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真诚地表达悔过之心,积极主动地退还赃款,从而有效地避免或减少了损害结果的发生,那么他们将有机会获得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宽大处理。然而,如果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那么法院有权根据其犯罪情节的严重性决定是否将死刑减为无期徒刑,但在此之后,被告人将被终身监禁,并且不得再获得任何形式的减刑或假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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