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定什么罪,法律责任如何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涉嫌犯罪的国家公务人员,若通过其职务之便,将公款擅自挪借给自身使用,或是在挪用公款后实施了非法活动,抑或数额较大且持续时间较长,超过三个月仍未能偿还的情况下,则属定为挪用公款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类行为应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若情节较为恶劣者,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而当挪用公款数额巨大并未及时退还时,则可能被判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严厉打击。 此外,若贪污的对象是专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等方面的款项或物资,其行为将受到更进一步的惩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与大不退还的,外一年以上看期徒开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