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公款罪认定时间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对挪用公款罪进行识别与判断时,通常需关注以下两大关键要素:首先,行为人何时实施了挪用公款的行为;其次,公款被擅自挪用的状态维持了多长时间。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之规定,倘若行为人将公款私自用于个人用途,如从事非法活动,或挪用公款数额较大并进行盈利性活动,且该行为持续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那么便有可能被判定为犯下挪用公款罪。在此情况下,"三个月"这一期限便成为了衡量是否构成犯罪的一项至关重要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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