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挪用公款罪如何定性 |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本罪的构成要素之一,挪用公款罪所侵犯的主要客体乃在于公众人身权利中的财产权,且在某种程度上亦不免对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造成破坏。该罪中所涉及到的犯罪对象,主要以公款为主导。 
至于其涉及到的客观层面,挪用公款罪的表现形式为行为人利用本职工作上所获得的便利条件,将公款擅自挪作他用,用于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进行盈利性活动,又或者挪用数额较大的公款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公款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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