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到贿赂马上举报上交国家算犯罪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国家公职人员收到请托人赠予之财物之后迅速归还或上缴至相关部门的,可不视为受贿行为;
然而,若收到财物后并未立即予以返还或上缴,则应视为涉嫌受贿。 值得注意的是,受贿行为发生在前,而后的退款或上缴仅作为试图掩盖犯罪证据的手段,此时则不能因其行为得到法外宽恕,罪名仍然得以确认。 2、关于受贿罪的认定,如果国家公职人员在实施受贿行为之后,因为自己本身或是与其受贿事件有所关联的人或事物遭受调查和追责,为了掩盖其违法行为进行退款或上缴,这种情况并不会对该行为的性质产生实质性改变,仍将被认定为受贿罪。“特定关系人”这一概念主要指代了那些与国家公职人员存在近亲关系、情侣关系、配偶关系以及其他具有共同利益纽带的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