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贪污罪如何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贪污数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2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3万元至20万元的,处三年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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