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贿罪具体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贪污受贿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受贿罪具体从以下四个方面认定:
一、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 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财物。 但不应狭隘地理解为现金、具体物品,而应看其是否含有财产或其他利益成分。 这种利益既可以当即实现,也可以在将来实现。 因此,作为受贿罪犯罪对象的财物,必须是具有物质性利益的,并以客观形态存在的一切财物。 包括: 货币、有价证券、商品等,另外,对受贿人而言,其所追逐的利益的着眼点,既可以是该财物的价值,也可以是该财物的使用价值。 所以,受贿罪中的贿赂: 财物,从一定意义上说,属于商品范畴。 二、客观方面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向他人索取财物,或者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三、主体 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由故意构成,只有行为人是出于故意所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才构成受贿罪,过失行为不构成本罪。 如果国家工作人员为他人谋利益,而无受贿意图,后者以酬谢名义将财物送至其家中,而前者并不知情,不能以受贿论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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