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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职务侵占罪的犯罪故意如何界定
分类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职务侵占罪中,嫌疑人们的犯罪意图往往通过他们理性乃至洞悉当前状况的方式展现出来,即他们意识到自己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以不正当的手段谋取、占有本单位的财产,这无疑侵犯了单位对财产的所有权。
然而,尽管他们深知这一点,但仍抱持着希望或放任这样的结果发生的态度。
例如,嫌疑人们明确知道自己并无任何法律依据来获取单位的财物,但他们却毫不犹豫地采取各种手段,试图将这些财物据为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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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19:3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