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务侵占罪的法律追诉期是从什么时候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职务侵占罪的追究时效通常自犯罪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
而所谓“犯罪之日”,通常是指犯罪行为完全结束的日期。 若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或持续性的特点,则应自犯罪行为最终截止之日起计算。 例如,某人在长期内持续借用职权牟取个人私利进而侵吞公司财产,那么对该人的追诉时效将自其最后一次实施此类行为并使其完全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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