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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占罪的职务认定标准有哪些
分类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侵占罪,其内涵是指在没有合法权利的前提下,私自侵吞代为保管之他人财物、丢弃物品或者掩埋掉的物品,且这类行为导致的财物数额超过了一定标准,同时拒绝归还给所有者。
相比之下,职务侵占罪的定义更为具体,其主要是指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机构中担任重要职位的人,运用他们职责范围内的权力,用不正当的手段把所在单位的财产据为己有,且这类行为致使单位财产的数额达到了一定额度。
对于职务侵占罪中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这一术语,通常是指个人利用他们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中所赋予的管理、经营及处理单位财产的特权和专长。
比如,单位领导可以直接控制单位的财产,而财务人员则有权对单位的现金进行管理。
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不包括仅仅因为工作关系而获得的便利,例如,由于工作原因而熟悉作案环境,能够轻松接触到单位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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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1 8: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