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法院职务侵占罪立案标准如何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明确规定,职务侵占罪的案发程度主要是以非法占有财产的数额作为衡量标准。若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员在其职务范围内,通过不正当手段将本单位的财务据为己有,并且涉案金额达到了一定的规模,那么就可以被视为符合立案条件。关于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这通常会由司法部门进行详细的解释并结合实际情况加以确定。由于地域差异以及时间变化等因素,具体的数额标准也可能存在不同。例如,山东省可能会参考全国或者临近地区的司法实践经验,从而制定出适合自身的立案标准。一旦涉案金额达到了立案标准,那么犯罪嫌疑人将会承担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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