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联系 |
分类 | 刑事辩护-职务侵占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职务侵占罪与挪用资金罪的区别主要体现于:
二者所侵犯的犯罪对象存在差异,前者针对的是单位的财物,涵盖了金钱等多种形式,而后者则仅仅侵犯了单位的资金; 同时,二者所侵犯的客体亦有所不同,前者对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进行了侵害,使得行为人能够持续占有该财物;相对之下,后者则着重侵犯了资金的使用权或收益权; 再者,犯罪的目的也各有侧重,前者旨在永久持有,而后则是非法获取占用。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若公司、企业或其它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滥用职权之便,将本单位的财产非法据为已有,且累计金额达到较大标准,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以罚金;情节严重者,则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严厉惩罚;如果数额特别巨大,则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以及同样程度的罚金。 至于职务侵占罪的具体构成要件,应当包括: 1、犯罪客体为公司、企业或其它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2、在客观上,犯罪行为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优势和便利条件,侵吞本单位财产,且数量特别大; 3、作为犯罪主体的并非普通公民,而是公司、企业或其它单位的在职员工; 4、主观上必须是明确具备直接故意,并带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它单位财产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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