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怎么才会不起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奸案件不予起诉的情况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犯罪事实通常不清晰、证据不够充足;
倘若目前掌握的证据无法充分证实嫌疑人为实施了强奸行为,并且这些证据尚不足以达到起诉的法律标准时,那么检察院就很可能决定不予起诉。 其次,如果犯罪行为情节较为轻微、对社会造成的危害不大,没有被认定为犯罪的话,检察院也有可能选择不予起诉。 例如在类似案件中,若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特殊的关系,又或是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强奸行为相比较于普通的强奸行为而言,其情节相对较轻,那么检察院也有可能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具备法定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的情节,如犯罪嫌疑人属于未成年人,且犯罪情节较轻,或者犯罪嫌疑人具有自首、立功等表现良好的情节,那么检察院也有可能考虑不予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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