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发生二十三年还可以追究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之明确阐述,强奸罪乃属法定刑罚最髙为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犯罪类型之一。在处理此类严重犯罪时,其追诉期通常设定为二十年。然而,倘若在度过二十个春秋后,法律依然认定有必要对相关被告人进行刑事追责,则必须上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核准。基于此,从原则上而言,即便经过长达二十年的时光流逝,只要案情特殊并且获得最高检察机关的批准,那么仍然可以启动对相关被告人的刑事诉讼程序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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