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强奸罪突破基准刑怎么计算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奸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对于强奸罪行所应适用的法律惩罚,一般依据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其中,根据犯罪行为的情节、运用的手段以及最终造成的影响等等因素来综合判定基本的量刑标准,也被称为“基准刑”。若在此基础之上,存在着诸如加重或者减轻情节的情况,那么法院将会根据这些因素对原有的刑期进行相应的调整。举例来说,当强奸行为导致受害者重伤甚至死亡时,或者涉及到对未成年人实施性侵犯,亦或是多人共同实施强奸行为等情况,都将使得刑罚程度进一步加重;然而,如果犯罪分子能够及时停止犯罪行为,主动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等情况出现,那么其所面临的刑罚程度就有可能得到减轻。至于具体的刑期长短,则需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裁定和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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