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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37天当天释放吗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满期之日至实际释放日之间是否为同一个日期,需根据相关案情进行综合评估判断。
在大多数情况下,若在此期间内公安部门仍未能获得充足的犯罪证据以证实涉案人员的罪行,抑或是检察机关未予以批准逮捕,则该名涉案人员有望在第37天得到释放。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对其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如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等方式,而非直接在第37天当天予以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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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0 7: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