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限到了还没有结案怎么办理手续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保释期间的期限届满之际,相关案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责任执行机构应在期限届满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决策机构。
决策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解除保释或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将此决定书发送给执行机构以及被保释人和担保人。 倘若决策机构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决定,被保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可向该机构提出申诉或控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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