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时间到了该怎么办手续流程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即将期满之际,执行机关应于期满之日起的15日之前向决定机关出具书面通知;
之后,由决定机关根据情况就解除取保候审或改变强制性措施做出相应决策。 作为被获准取保候审的当事人,您需在接收到执行机关寄出的通知文件后尽快前去办理有关取消取保候审的手续。 若案件需得继续进行侦查或审理工作,那么执行机关有可能调整原有的强制性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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