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取保候审的条件和流程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检察机关在检察院办理案件中所实施的取保候审制度,其通常所遵循的执行条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被指控者可能会面临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处罚;
其次,如果被指控者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整个社会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时,也可考虑给予取保候审; 然后是当被指控者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情况下,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同样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威胁时,亦可依法予以执行; 最后,如果案件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而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此时也可以考虑对被指控者实行取保候审。 在流程方面,通常来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有权向检察院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 在此之后,检察院将对该申请进行严格的审查比对和评估,只有在符合上述各种执行条件后,才能做出相应的取保候审决定,同时还需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以确保其遵守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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