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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开庭后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吗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案件审理结束之后,往往难以再申请实施取保候审措施,然而在某些特定的情形之下,这种可能性依然存在。
例如,如果出现了新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极有可能会颠覆现有案情的基本属性或量刑的结果,亦或是被告人身心健康遭受着严重威胁,无法承受持续的拘禁生活等等。
当然,面对以上各种复杂情况,法庭将在充分评估和权衡多种因素后再进行谨慎的裁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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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7 11: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