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有哪种方式解除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的解除根据不同情况,主要采取两种方式实现:一种是在期限届满之时结束,团体的最长保护期限设定为12个月份,当期限满足要求且不得拖延时,必须终止取保候审手续;
另一种则是在发现无必要继续追诉犯罪嫌疑人和被告者应承担的刑事责任后,立即办理取保候审的解除程序。 例如,经过充分调查和确证,证实犯罪嫌疑人事先并未实施犯罪行为,或是其所涉嫌犯罪行为情节相对较轻,危害性小到不足以被视为犯罪行为的程度,此时也需按照规定进行解除取保候审的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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