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还要办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境内实施取保候审行为时,必须遵循相关法律程序进行办理。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之一,主要适用于情节轻微且可能会面临较轻刑罚处罚的案件。 对于此类案件,取保候审审批时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同时还需通过相关司法机关逐层审查审批后方能获得执行资格。 在此过程中,申请人需提供合适的担保人或者向相关机构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以确保其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要求,如保证随传随到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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