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冒充交警查车取保候审了就没事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解除羁押并不等同于案件已然无事。
其实,这仅为一项刑法所规定的强制措施,相比之下,其对人身自由的约束程度要较轻微许多,然而,案件仍未告一段落,仍处于进一步调查、审理或者裁判的过程之中。 最终的判决结果取决于诸多因素,其中最重要的便是案件的详细情形以及所收集到的证据是否确凿充分。 若经深入调查与严格审查后,发现犯罪事实清晰明确,证据确凿无疑,那么当事人仍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