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拘后直接取保候审了还要拘留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拘案中,若已实施取保候审手续,则在下述情境下是不太可能会再度收押拘留的。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严肃且不可或缺的刑事程序,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审判过程的顺畅进行,同时也充分考量到了犯罪嫌疑人身处社会环境中所面临的潜在威胁相对较低。 只要身处取保候审中的人士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例如未经执行机构许可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或者县级行政区域等等,则他们通常能够得到更为宽容和人性化的监管方式,从而避免再次遭受收押拘留之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