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取保候审了就没事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当事人已然安然无事。
它仅仅是一种刑事诉讼程序上的强制措施,旨在使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得以暂时保留,而不必被拘禁等候审判。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这一阶段的案件尚未进入正式审理或者诉讼程序之中。 例如,案件的详细调查、证据收集以及法庭起诉等等都还处于筹备阶段。 最后能否定罪以及应受何等程度的判罚,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案情与法院最终作出的裁决。 此外,假如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存在任何违规行为,抑或是经过调查、起诉之后被判定为有罪,那么当事人仍然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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