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最少几个月解除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践操作中,取保候审的预设最长时长总额为十二个月。
当被采取人身强制措施的嫌疑犯涉嫌犯罪并受到侦查、审查起诉或者第三次审理等环节而需要进行调查的过程中,若因涉嫌罪行较轻、说明其无涉及重大案件等各种原因,导致不能对特定嫌疑人进行刑事惩罚,或者在取保候审时限即将到期,或者执行原有的强制措施已出现不恰当现象,都需要按照严格的法律法规予以退禁。 此时便可适时解除对嫌疑人的取保候审管制。 通常而言,假设案件的进展一切顺利,并且嫌疑人没有逃避司法处罚的行为,那么有可能在相当短暂的时间内,取保候审的限制就能够被解除; 但是,由于并未有任何明确的法律条款对此设定了最短的期限,因此无法给出确切的答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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