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解除几日内告知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解除取保候审,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被取保候审人以及相关单位。
这是司法机关依据案件的发展进程及被取保候审人的实际状况所做出的决定,及时地进行通知,有利于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
在侦查或者审查起诉阶段已经采取取保候审的,案件移送至审查起诉或者审判阶段时,需要继续取保候审、变更保证方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受案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移送案件的机关和执行机关。 受案机关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并执行后,原取保候审措施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对继续采取保证金保证的,原则上不变更保证金数额,不再重新收取保证金。受案机关变更的强制措施开始执行后,应当及时通知移送案件的机关和执行机关,原取保候审决定自动解除,不再办理解除手续,执行机关应当依法退还保证金。 取保候审期限即将届满,受案机关仍未作出继续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决定的,移送案件的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受案机关。受案机关应当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前作出决定,并通知移送案件的机关和执行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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